长安福特通过掀裙子广告事件,难道是想考验一下中国老百姓的智商和广告主管部门的辨别力?
长安福特“掀裙子广告”这事情,以长安福特删除广告内容并道歉而结束。这种操作,是典型的“事件营销”手法。
事件营销,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利用能引起社会轰动的新闻事件来借势宣传,达到宣传自己产品或者宣传自己的目的。比如,人类第一次登上火星,服装企业利用这个轰动全球的事情说宇航员穿的衣服是自己公司生产的,提高公司知名度,就是事件营销。明星们故意制造个绯闻,让观众吃个大瓜,提高自己的曝光率,就是事件营销。
长安福特是自己给自己创造了一个“广告掀裙子”事件,然后用这个事件提高了长安车的知名度,典型的事件营销手法。
作为一流的汽车公司,难道为了降低费用,雇佣了一些三流的广告策划人?难道这个广告是一个广告策划人半夜三更偷偷地发出的,没有经过长安福特广告部门领导的同意就发出了?显然不是,这是经过精心策划的。广告投放时,就已经知道会引起网民的口诛笔伐,甚至他们已经写好了致歉内容。最终目的只有一个:提高长安福特的知名度!是的,他们得到了想得到的目的。
从广告本身而言,事件营销没有错误。掀裙子内容也没什么,谁还没有见过女人选美女人跳水时的穿着,谁还没有在海边沙滩见过女人穿比基尼?只是,在中国这个特定的社会文化氛围下,长安福特作为知名的公司,用这样的事件营销,是不是显得有些猥琐?有些浅薄?(琉球王国评论员枝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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