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年来汽车普及和保有量的增加,汽车维修需求越来越大,汽车售后服务投诉逐年增加,汽车销售和维修服务满意度低。留意各个车企发布的数据不难发现,各品牌旗下各家4S店的售后保养营业额和利润,早已突破总额的50%,成为4S店最大的收入来源。
那为何维修和保养能如此挣钱,秘密在于“过度保养”。例如,同一品牌的同一款车型,国外要求每1万公里保养一次,在国内则变成公里这在汽车圈已非秘密。对于新车主存在“过度保养”问题,部分是主观存在误区,更大一部分是4S店的招数防不胜防。
刻意缩短保养周期引导车主过度维护?
近日,汽车投诉网就收到这样一则投诉,来自北京的车主王女士在网站爆料:长安福特4S店售后对车辆进行过度保养和存在诱导消费的嫌疑,严重欺诈消费者。4S店为多赚钱,竟将推荐项目与必做项目混在一起,糊弄不太了解车辆养护信息的车主。
(车主投诉内容描述)
经了解,王女士曾于年9月在“北京中汽福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福特锐界汽车,王女士表示购车当时的售后工作人员便一直强调王女士的车辆必须每公里保养一次。此后,王女士在爱车每走过公里一个周期时就去4s店做保养。
值得注意的是,每回到店进行车辆检查后,4s售后工作人员都会给车主出具保养项目建议,王女士自然也同意了每一次的保养建议,对爱车进行更换、清洁等项目。时至今车辆行驶里程已累计达到3.6万公里,在该4s门店做了一共7次保养,总计消费元。
(车辆进店记录)
直到后来,王女士无意中从车辆保养手册上发现,福特锐界每一项保养都有明确规定间隔时间和里程。这时王女士才发觉自己之前每一次到店保养车辆时,是否有被4s店诱导消费?过度保养车辆了。王女士表示,自己每次到店对爱车进行养护时,所有的保养项目都由售后指定必须保养哪些,不做不行。
如果有类似这种到店车辆“过度保养”的现象,很多车主对汽车构造一知半解,更别论多少公里该养护些什么部位。其实是4S店利润来源的最大一部分。车越好,可能就会被“过度保养”宰得越厉害。
(保养手册部分内容)
随后,王女士便到4s店寻求合理解释,为什么该4s店没有按照保养手册规定执行,是否存在诱导消费者对车辆进行过度保养?但4s店售后工作人员给出的解释让王女士非常不满,相关售后工作人员表示车辆需要根据王女士的用车环境对保养周期进行调整,保养手册的条例可以变更,可以不按保养手册执行,每公里保养一次属于正常。
4s店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从王女士购车至今为止4s店曾邀约过两次到店保养,其余几次进店记录则是车主自愿到店检修保养。虽然王女士每一次到店检修都有相关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过保养项目建议。但项目做与不做,这都需要征求车主同意,不然4s店不可能对车辆进行施工作业。
(售后内容截图)
售后服务市场需要整合
对于该4s店售后工作人员的说辞,王女士表示并不认可。由于大多数所有者对汽车的专业知识不足,在遇到汽车修理问题时无法区分4S店提供的信息真伪,只能听取4S店的处理方式。对于该长安福特4S店是否存在保养涉嫌欺诈,是否对未达到更换标准的零件提前进行更换的行为,是否信息不对等,或者没有对消费者做到告知义务?又或者是否存在涉嫌诱导消费者进行过度保养?
面对种种疑惑,我们还暂不知晓答案。但每辆汽车的《维护手册》都有维护环节的具体要求。例如:规定需要维护多少里程、需要更换多少里程。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一些4S店为了增加利润,或多或少可能存在引导所有者进行不必要的频繁维护和更换零件。
(部分工单内容)
其实造成4S店保养汽车乱象的原因,还是跟各汽车品牌商,没有统一的依据造成的,毕竟各品牌的有差距,什么时候该保养,什么时候该换不,都应该有同统一的规则。
例如:进气歧管清洗、喷油嘴清洗等,在销售看来,短时间内工况良好的车型上这些都是可做可不做的项目,但是为了忽悠车主消费,他们会故意夸大问题的严重性。
但目前所有汽车就给了车主们一本手册,而且有车型的4S店,都清楚,汽车市场竞争太激烈了。为了扩大利润,只有从后期的车辆调养维修方面下手,所以这造成了4S店更加猖獗的原因。
王女士在汽车投诉网上留下了如下几点诉求:1、我每次到店,没有任何售后人员询问我是什么用车环境,我要求4s店给出书面解释,为什么不做询。2、4s店必须给出专业的书面指导守则就是什么样的用车环境必须每公里保养。3、4s店必须给出专业的指导守则就是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按保养手册执行。4、要求中汽福瑞的上级公司(福特总公司),当面给出合理公正的处理意见。5、返还因欺诈和过度保养造成的损失,且必须有理有据,写清楚哪一项是过度保养的费用。
目前,王女士的案例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俗话说汽车靠的是是“三分修,七分养”,面对车主们的“爱车”。4S店正是抓住这种心理,每隔一段时间,便会推出各式保养套餐。表面上,这些套餐看似划算,事实上,消费者很可能会为此消费了一堆不需要的东西。
如遇消费欺诈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消费者有必要知晓我国法律对商家欺诈消费者、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规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如果有欺诈行为,要对消费者进行3倍赔偿,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新消法规定消费欺诈3倍赔偿是获赔的最低限度。从立法目的来看,法定惩罚性赔偿仅是消费者获得惩罚性赔偿的最低限度,而非消费者获得惩罚性赔偿的最高限度。
俗话说“买车容易,养车难”,保养里程缩短、频繁换件,对于车辆来说不但没必要,而且要避免。如果对车辆有一定了解,那便可以避免一些“宰客”消费。但如果对车辆不了解,那肯定逃不过被4S店销售套路几笔多余的消费。
全民舆车:当然了,并不是说这种乱象在每一家4S店都存在,车主们的曝光也是希望让更多消费者多一些防备之心。如果在消费过程中与经销商发生了纠纷,可以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在协商无效的情况下,可以向车企和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总而言之,在遭遇“过度保养”这类隐形消费陷阱时,车主要学会说不,维护自身利益。正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虽然现在很多消费者已经逐渐认清的4S店的“宰客”套路,汽车厂家也发现了问题的所在,开始大势宣传品牌售后服务品质。但作为消费者的我们依旧要小心,防止中了4S店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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