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对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福特)实施纵向垄断协议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对长安福特处以1.亿元罚款。6月5日,长安福特方面回应称,“长安福特充分尊重并坚决执行国家相关部门就此次反垄断调查所作出的处罚决定,我们已经采取行动与经销商一起规范区域销售管理。同时我们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进一步规范经营活动,切实维护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对此,不少网友感叹:本来就快不行了的福特,岂不是更加雪上加霜?车友头条查阅相关数据发现,今年一季度,长安汽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0.96亿元,其财报中明确提到,“投资收益大幅减少,主要系对长安福特的投资收益大幅减少所致”。
经历了年的“高光时刻”,长安福特在随后的时间里,销量下滑幅度超过六成,且截止到目前,跌幅仍在加剧。想必此次被罚,又是对长安福特的一次重创。
6月5日下午,车友头条就此事多次联系长安福特公关部相关负责人,但对方以其他理由推脱,并未给予确切回复。
事实上,在我国汽车行业中,整车企业因反垄断被罚实属罕见。往前追溯,汽车业反垄断真正引起业内人士注意始于年,当年出现了第一个汽车业反垄断执法案件——湖北4家宝马4S店因非法统一收取PDI检测费被处罚。
到年,相继查处的汽车业反垄断案件包含宝马4S店PDI检测价格垄断案、日本12家汽车零部件和轴承企业价格垄断案、奥迪、克莱斯勒、奔驰、东风日产、上海韩泰轮胎价格垄断案,合计罚款20.51亿元,创出汽车业反垄断之最。此后4年时间,国内汽车行业未再发生因为垄断被处罚的事件。
车市低迷的情况下,一些汽车企业难免会采用各种手段“自救”。但是,守法经营永远是汽车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底线。未来长安福特的发展情况如何,仍需观望。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bszl/1745.html